关于开展青浦区青年英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促进各行各业青年人才脱颖而出,为青浦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后备人才保障,根据《青浦区青年英才选拔培养计划实施意见》(青团〔2014〕35号)的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启动实施第一期青浦区青年英才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类别
青浦区青年英才的选拔主要分为三个类别:
1、应用开发类青年英才。该类青年人才应该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一定的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或能够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明显,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青年英才。该类青年人才应该有一定的学术造诣,专业理论功底较为扎实,实践工作成效比较明显,在本领域崭露头角,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经营管理类青年英才。该类青年人才应该具有优秀领导者的潜质和开放视野,有一定的管理理论基础、战略规划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团结带领科研、生产和经营团队取得较好的实践业绩。
二、选拔条件
青浦区青年英才选拔要在考核其德、能、勤、绩的基础上,以专业学识水平、科技业务成果以及所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为主要依据,既区别于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又要同评选劳模、先进工作者区别开来。
选拔对象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应全职在青浦区内的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工作1年以上,在同龄人中具有突出的专业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业内具有一定声望。
2、一般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营管理类青年英才可适当放宽)。
3、有较为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宽广的视野,开展本学科、本领域的前沿研究和实践,近年来取得的业绩、成果明显,并得到本领域同行专家的认可,在同行青年人才中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
4、具有一定的战略眼光,能够紧跟本学科、本领域发展趋势,善于创新,在团队建设和项目攻关中发挥较好作用。
对个别学历或技术(技能)资格偏低,但在某项专业方面有一定造诣的也可破格选拔。同时,注重选拔一定比例的高技能人才。
三、推荐办法
按照数量服从质量原则,第一期青浦区青年英才计划选拔总人数为30名左右,主要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组织推荐
各单位可结合本系统、区域承担国家、上海市、本区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和高层次人才计划情况,对本系统、区域内的优秀青年人才进行遴选,经各主管部门或所在街镇、委、办、局、公司党组织审核后将有关材料于2014年12月30日前报区青年英才选拔培养计划办公室。
2、个人自荐
符合申报选拔条件的优秀人才,可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后于2014年12月30日前直接向区青年英才选拔培养计划办公室进行自荐。
四、材料要求
1、《青浦区青年英才申报表》纸质版一式3份,并附电子版(详见附件1)。
2、《青浦区青年英才推荐人选汇总表》纸质版1份,并附电子版(详见附件2)。
3、推荐人选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附件证明材料一份。包括近年来发表的本人主要论文、论著(封面);最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奖励证书;参与重大项目立项批件及验收材料、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专利发明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附件证明材料均采用A4纸张制作,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
具体选拔工作通知及表格可在青浦共青团网站公告栏处进行下载。(青浦共青团网址:http://qpyouth.cn/)
五、工作流程
1、推荐举荐:各单位完成青年英才的遴选、审核、推荐工作后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报区青年英才选拔培养计划办公室。
2、选拔审定:区青年英才选拔培养计划办公室在汇总人选名单后,报送区青年英才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选拔,并将拟入选名单向社会公示。
3、批准确定:区青年英才评审委员会确定第一期青浦区青年英才培养计划名单,并着手准备对入选培养计划的青年英才开展资助服务工作。
4、定向培养:2015年起,根据青浦区青年英才培养计划,以3年为周期,以学分制为主要形式,对青年英才实施定向培养。
六、组织领导
设立区青年英才选拔培养计划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共青团青浦区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能是协调推进本区青年英才选拔培养的相关工作,承担各项具体组织工作。成立区青年英才评审委员会,参与青年英才的选拔和评估工作。各街镇、委、办、局、公司和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全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对培养人选的跟踪联系和对用人单位的指导管理,努力形成既有共同目标、又有地方和部门特色的人才培养工作机制。
联系人:姜维维、于文礼 联系电话:59734187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公园路100号1126室
邮编:201799
电子邮箱:qingpugqt@163.com
附件1:《青浦区青年英才申报表》
附件2:《青浦区青年英才推荐人选汇总表》
青浦区青年英才选拔培养计划办公室
共青团青浦区委员会(代章)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