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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信息公示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4-11-06 09:54:49点击次数:5355次字号:T|T

各企业单位: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已于2014101日开始实行。现就相关情况做如下通知:

一、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示

1、企业年度报告的对象: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2、企业年度报告的时间每年11日至630日。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公示年度报告。

其中:2013年度报告时间:2014101日至2015630日。

2014年度报告时间:201511日至2015630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自2015年起,于每年11日至630日报送并公示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二、企业即时信息公示

1、即时信息公示的内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2、即时信息公示的时限:企业应当自即时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

3、注意事项:201431日至930日期间,公司实收资本及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发生变动的,公司应当于20141231之前向社会公示。

三、企业信息公示方法:使用法人一证通(即报税数字证书U盘),登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公示,无需纸质申报。

具体操作见附件《企业信息公示操作指南》

 

                                        上海青浦农工商经济城

                                     青浦私营企业协会农工商分会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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