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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青浦区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4-06-03 08:14:08点击次数:4786次字号:T|T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青浦区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2014-04-29

各街镇、一园三区和一城两翼各公司:

根据《青浦区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316 号)和《青浦区加快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细则(试行)》, 2014年青浦区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于即日开始。

本年度受理申报分上半年和下半年进行,分别为4~5月和8~10月(软件信息类项目以区科委申报通知为准,休闲旅游类项目下半年申报)。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 分行业受理

行业分类

受理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现代商贸

现代物流

会展服务

区经委

公园路100号西裙楼Q228

  靖(受理)

张海宁(咨询)

59861128

59732890-10318

金融服务

区发改委

公园路100206

 

59733002

软件信息

区科委

青舟路200404

黄现国

69717111

文化创意

区文广局

公园东路1828315

 

59721001-315

休闲旅游

区旅游局

城中西路111204

王海燕

59736630

二、 申报资料(一式4份)

1. 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 相关资质认证或评定证书复印件;

5. 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申报资料一式四份,所在街镇公司、主管部门、区财政局和推进办各留一份。

三、 申报流程(软件信息类项目以区科委申报通知为准,休闲旅游类项目下半年申报)

1. 企业申请:企业填写申请表,附上相关资料;

2. 属地化预审:所在街镇公司预审并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

3. 部门初审:

1)      上半年:4~5月受理,530前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于630前将有关资料提交评审小组办公室;

2)      下半年:8~10月受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 联合评审: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评审小组组织对企业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5. 审批:经联合评审通过的项目,最终须报青浦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批;

6. 资金拨付:审批通过后由区财政局负责拨付资金。

四、 受理截止日期

行业主管部门受理截止日期:

上半年:530(星期五)。

下半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料下载网址:http://econ.shqp.gov.cn(右上角“通知公告”栏)

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评审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琦、张海宁

联系方式:59732890-10318

附件:1. 《青浦区加快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细则(试行)》

      2. 青浦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扶持申请表

      

 

 

 青浦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评审小组办公室

                                                            2014429

(编辑:admin)
  • 游客

    ok

    2014-09-15 13: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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