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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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区级公司、赵巷商业投资公司:
按照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产业结构的总体要求,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3]3号,详见附件1)、《2017年度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的文件精神和区产业推进协调办公室有关区内产业资金申报使用要求,现将2017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你单位抓紧梳理本地区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项目要符合《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2017年度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有关支持要求。由项目单位填写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3)、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4)和项目情况表(附件5),并按照要求准备项目批准文件等相关附件(纸质材料,详见项目申请表说明)。
2、请你单位对申报项目按照企业规模、发展前景、对当地的贡献度等进行初步筛选,严格把关,对筛选后拟申请引导资金支持的项目,出具由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于2017年1月23日(周一)上午11:00前,将项目申请表、项目基本信息表、项目情况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街镇推荐函和项目批准文件等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五份)转报至我委产业发展科。
3、根据区推进办要求,区内所有产业资金项目申报要通过区产业推进办平台申报,故请申报单位通过“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申报,网址: http://cyfz.shqp.gov.cn/。
联系人:孙金弟、王悦 联系电话:69720967
邮箱:qpqfgw@sina.com
地址:青浦区公园路100号主楼204室
附件:
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3]3号)
2、《2017年度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3、上海市2017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
4、基本信息表
5、2017年青浦区申报上海市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情况表
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