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行“五证合一”(在原“三证合一”基础上增加统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
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新设、变更(备案)、换照、注销申请材料均没有变动;
2、未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换照的,无需向登记机关缴回统计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
3、已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无需再向登记机关申请换发“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说明:已经办理过"三证合一”的企业这次就不需要换证了。还未办理过三证合一请尽快到农工商开发区办理。提供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企业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公章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截止日期:2016年12月中旬。
办理地址为: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235号2楼客户服务部
咨询电话:59731317 59721569 69217882 59721963
59718130 59720332 59732009 69217850
上海青浦农工商经济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6-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