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操作手册
一、业务概述
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办法征收项目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备案。符合简易办法征收条件的纳税人在网上办税服务厅提出备案申请并在线提交相关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并审核通过后在线将《税务事项通知书》推送给纳税人。
二、业务前提
1. 纳税人是一般纳税人或者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三、功能节点
网上办税服务厅——我要办事——税务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四、操作步骤
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点击右侧“我要办事”中的“税务认定”菜单,点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的[办理]按钮,进入办理页面。
第一步:填写表单
1. 本手册以[一般纳税人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征收]为例,在“选择简易方法征收增值税类型”栏次选择[一般纳税人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征收],“有效期起”、“有效期止”、“财务负责人”和“经办人”按照纳税人实际填写。
注意:标*的项目为必填项目。
3. 填写完毕,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本次已填写的内容。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当前数据并继续办理如仅保存未提交,则下次进入该表单时前次保存内容可选择回显自动带出,无需再次输入。
第二步:上传附件。
此业务要素化采集,无需上传资料,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即可。
第三步:审核签名。
查看之前的填报内容,审核无误点击[签名]按钮。
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确定]按钮继续操作。
请仔细阅读提示信息,知晓CA证书的法律效力。如无问题,点击[确定]按钮继续操作。
签名完成,点击[下一步]按钮继续操作。
第四步:确认提交。
查看已签名的表单,确认无误点击[提交]按钮提交。
点击[确定]按钮开始上传附列资料。
注意:资料上传时,请在收到提交成功信息后再关闭浏览器。若提示“上传附列资料未完整”,请重新提交。如果上传时间较长,请耐心等待。
点击“文书号”可以查询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