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税务登记号转换成“一证一码”社会代码
办理环节及注意事项
在代码转换前后,必须依次完成下列事项,否则将影响纳税申报和发票的开具。
步骤 |
事项 |
事项内容 |
携带资料及注意事项 |
办理部门 |
第一步 |
申报、缴税 |
完成当期申报,缴纳税款 |
代码转换后影响正常申报扣税 |
纳税人自行完成 |
第二步 |
撤销原税库银三方协议 |
在确认税款已缴纳后,撤销三方协议 |
税务登记窗口在完成转码前应先行撤销三方协议 |
城中西路68号税务登记窗口 |
第三步 |
征管系统税务登记号转码 |
所有企业必须确认税务端已是“一证一码”,如不是应先行转码。 |
转码通过: 1、“两码并存”企业走变更3.0流程; 2、已至工商办理一证一码,税务端未确认的,申请确认; 3、还是15位税务登记号的,请至工商办理一证一码。 |
城中西路68号税务登记窗口 |
第四步 |
非征期抄税、报税 |
验旧结存发票,完成非征期抄、报税 |
企业端自行抄税完成后 携带金税盘或税控盘 |
报税至城中西路68号6、7号窗口 |
第五步 |
税控设备重发 (一键转换) |
重新发行税控器具和数字证书 |
金税盘或报税盘 |
城中西路68号6、7号窗口 |
第六步 |
重签税库银三方协议 |
持新三方协议至银行办理重新签订,再回税务窗口完成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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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西路68号8号窗口 |
第七步 |
发票专用章刻制 |
按照新税号刻制发票专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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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自行完成 |
税务机关将定期传递信息至电子申报服务商,以修改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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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步 |
电子申报企业端 |
企业端建立新税号账户 |
在电子申报企业端新建账户窗口中,输入公司名称、18位税号,CA密码 |
纳税人自行完成 |
备注:
1、本流程适用于“零星”至68号大厅办理代码转换的纳税人;区局安排定期批量集中转换的,按当时通知要求办理。
2、税控设备代码转换发行前,已开具的发票,受票方可以正常认证抵扣。
3、转码纳税人“一体化变更”时,税控发行系统会自动完成一些前置条件检测,只有相关检测全部通过的情况下,系统才会继续完成变更工作。
4、混营企业,既同时使用防伪税控和机动车税控设备开具发票的企业不能进行一体化变更。纳税人需作废空白发票并完成非征期抄、报税后,再办理防伪税控设备的注销和重新发行工作。
5、即日起初始化企业应完成“一证一码”转码。